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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项权登记

1、工作程序:

  收件——收费——查档——初审——复审——审批——缮证——发证——归档

2、提交材料:

  ⑴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,权属(利)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,或法人资格证明(如营业执照)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;委托代理人的,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
  ⑵《房地产权证》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。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《房屋共有权证》和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、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证件。

  ⑶抵押合同,借款合同或抵押担保合同。

  ⑷权属人属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的,须有经资产办或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审核的同意书;属集体所有的,须有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(村民委员会)通过的决议书;属合资、合作、外资企业、有限公司、股份公司的,须有董事会(或股东大会)通过的决议书,但企业章程中有规定的除外。

3、办理时间:

  ⑴申请登记期限:自有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。

  ⑵工作时限:法定15个工作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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